3月25日,余姚的小傅同學碰到了糟心事:
上學路上恰逢大雨,一輛快速駛過的轎車濺了她一身水。
隨后,小傅同學報了警。
「你好!110嘛,今天早上我下車的時候,被一輛汽車濺了一身的水,衣服全濕了……」3月25日早上7點多,在余姚市新西門南路,小傅同學坐著媽媽的電瓶車趕往學校,在學校門口附近下車時,一輛黑色私家車快速經過積水路段,濺起的水花將她淋了個「透心涼」。
公共視訊記錄了當時的一幕。本文圖片由余姚交警提供
小傅同學只能濕著去上學。
看到轎車自顧自離去,小傅同學和她媽媽都氣壞了,追了很遠,總算看清了轎車的號牌。「這種行為是違法的,我在學校里學過,而且這種事是不能縱容的。」于是,小傅同學和她媽媽一起報了警。
交警通過公共視訊找到了當時的那輛機動車,駕駛員是一名女子。
交警在還原事故現場時也被濺了一身水。
據她說,她當時也是送孩子去上學。因為時間有點緊,就開得有點快,沒有注意到路邊的水坑,更沒有注意到濺濕了小傅同學。她當即承認了錯誤并請求交警向小傅同學轉達她的歉意。
25日下午,交警還根據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中的「機動車在行經漫水路或者漫水橋時,應當停車察明水情,確認安全后,低速通過」條款,對她處以200元的罰款。
新聞多一點早在2020年7月13日,余姚交警就為一對母女維權,開出了寧波首張類似的罰單。這次處罰起到了很好的警示及示范作用。僅隔兩個多月后,江北交警也開出了類似的罰單,同樣是市民報的警。
罰單還引來了央視的關注及報道。
「對于這類不文明行為,大家一定要積極舉報,不能縱容!同樣,對于駕駛員來說,行車經過積水路段,一定要慢行,要顧及周邊其他出行人員,這是基本道德。」余姚交警相關負責人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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